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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刀模和鋸片用熱連軋鋼板及鋼帶的尺寸、外形、技術要求、檢驗和試驗、包裝、標志及檢驗文件等。 本標準適用于常州精密鋼管博客網生產的刀模和鋸片用熱連軋鋼板及鋼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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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222-2006 鋼的成品化學成分允許偏差 GB/T 223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GB/T
4336-2002 碳素鋼和中低合金鋼火花源原子發射光譜分析方法(常規法) GB/T 20066-2006 鋼和鐵
化學成分測定用試樣的取樣和制樣方法 GB/T 20123-2006 鋼鐵 總碳硫含量的測定
高頻感應爐燃燒后紅外吸收法(常規方法) Q/BQB
300 熱連軋鋼板及鋼帶的包裝、標志及檢驗文件的一般規定 Q/BQB
301 熱連軋鋼板及鋼帶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 3
分類和代號 鋼帶的牌號、公稱厚度、用途、邊緣狀態、產品類別如表1所示。 表1
牌號 |
公稱厚度 mm |
用途 |
邊緣狀態 |
產品類別 |
30CrMo |
2.0~10.0 |
刀模和鋸片用 |
不切邊 |
熱軋鋼帶 熱軋鋼板 |
65Mn 50Mn2V |
2.0~10.0 |
鋸片用 |
不切邊 |
熱軋鋼帶 熱軋鋼板 |
75Cr1(75Cr05) |
熱軋鋼帶 |
注:括號內的牌號可使用至2010年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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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訂貨所需信息 4.1 訂貨時用戶需提供下列信息: a)
本暫行供貨技術條件號; b) 產品類別; c) 牌號; d) 規格及尺寸(厚度)精度; e)
用途; f)其它。 4.2 如在訂貨合同中,未說明尺寸精度,則以普通厚度精度交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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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 鋼板及鋼帶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應符合Q/BQB
301的規定,其中厚度允許公差應符合Q/BQB301中表3的規定。
6 技術要求 6.1 牌號及化學成分 6.1.1
鋼的牌號及化學成分(熔煉分析)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表2
牌 號 |
化 學 成 分a(熔 煉 分 析) % |
C |
Si |
Mn |
P |
S |
Cr |
Mo |
V |
30CrMo |
0.26~0.34 |
0.10~0.30 |
0.40~0.70 |
≤0.020 |
≤0.010 |
0.80~1.10 |
0.15~0.25 |
- |
65Mn |
0.62~0.70 |
0.17~0.37 |
0.90~1.20 |
≤0.020 |
≤0.010 |
≤0.30 |
- |
- |
50Mn2V |
0.48~0.57 |
≤0.30 |
1.40~1.80 |
≤0.035 |
≤0.035 |
≤0.30 |
- |
0.08~0.16 |
75Cr1 |
0.72~0.80 |
0.20~0.45 |
0.60~0.90 |
≤0.020 |
≤0.010 |
0.30~0.60 |
- |
- |
a 由供方選擇,可添加其它合金元素。 |
|
6.1.2 鋼板及鋼帶的成品化學成分允許偏差應符合GB/T 222的規定。 6.2
冶煉方法 鋼板及鋼帶所用的鋼為氧氣轉爐冶煉的鎮靜鋼。 6.3 交貨狀態 鋼板及鋼帶以熱軋狀態交貨。 6.4
熱處理制度和硬度 按本標準供貨的鋼板及鋼帶使用時通常采用的熱處理制度及相應的硬度列于附錄A(資料性附錄)。 6.5
表面質量 6.5.1
鋼板及鋼帶表面不得有氣泡、裂紋、結疤、拉裂、折疊和夾雜等對使用有害的缺陷,鋼板及鋼帶不得有分層。 6.5.2
鋼板及鋼帶表面允許有深度(或高度)不超過鋼板厚度公差之半的麻點、凹面、劃痕等輕微局部的缺陷,但應保證鋼板及鋼帶允許的最小厚度。
6.5.3 對于鋼帶,由于沒有機會切除帶缺陷部分,所以允許帶有若干不正常的部分,但有缺陷的部分不得超過每卷總長度的6%。
7 檢驗和試驗 7.1 鋼板及鋼帶的外觀用肉眼檢查。 7.2
鋼板及鋼帶的尺寸和外形應用合適的測量工具檢查。 7.3
每批鋼板及鋼帶所需檢驗項目的試樣數量、取樣方法、試驗方法應符合表3的規定。 7.4
化學成分分析的取樣頻率 按爐對化學成分進行熔煉分析。 表3
序號 |
檢驗項目 |
試樣數量,個 |
取樣方法 |
試驗方法 |
1 |
化學分析a |
1(每爐) |
GB/T 20066 |
GB/T 223,GB/T4336, GB/T 20123 |
a 對化學成分進行仲裁試驗時,按GB/T 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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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復驗 7.5.1如有某一項試驗結果不符合標準要求,則從同一批中再任取雙倍數量的試樣進行該不合格項目的復驗。 7.5.2
復驗結果(包括該項目試驗所要求的所有指標)合格,則整批合格。復驗結果(包括該項目試驗所要求的所有指標)即使有一個指標不合格,則復驗不合格。 7.5.3
如復驗不合格,則已做試驗且試驗結果不合的單件不能驗收,但該批材料中未做試驗的單件可逐件重新提交試驗和驗收。
8 包裝、標志和檢驗文件 鋼板及鋼帶的包裝、標志和檢驗文件應符合Q/BQB
300的規定。
附錄A (資料性附錄) 通常采用的熱處理溫度及其相應的硬度 A.1
通常采用的熱處理溫度及相應的硬度列于表A.1。 表A.1
牌 號 |
淬火+回火 |
淬火溫度(目標) ℃ |
回火溫度(目標) ℃ |
洛氏硬度 HRC |
30CrMo |
880 油冷 |
400~430 |
≥33 |
65Mn |
820 油冷 |
≥40 |
50Mn2V |
830 油冷 |
≥40 |
75Cr1 |
810 油冷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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