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冷成形用先進高強度熱連軋鋼板及鋼帶的尺寸、外形、技術要求、檢驗和試驗、包裝、標志及檢驗文件等。 本標準適用于常州精密鋼管博客網生產的冷成形用先進高強度熱連軋鋼帶以及由此橫切成的鋼板及縱切成的縱切鋼帶,以下簡稱鋼板及鋼帶。。 注:本標準中涉及的先進高強度鋼包括以下鋼種類型:雙相鋼(鐵素體+島狀馬氏體)(DP),高擴孔鋼(鐵素體+貝氏體或鐵素體或貝氏體)(
HE,或FB 、SF),相變誘導塑性鋼(鐵素體+貝氏體+殘余奧氏體)(TRIP,或TR), 復相鋼 (鐵素體+馬氏體+貝氏體+析出強化)
(CP,或MP) 和馬氏體鋼(馬氏體) (MS)。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222-2006 鋼的成品化學成分允許偏差 GB/T 223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GB/T
228-2002 金屬材料 室溫拉伸試驗方法 GB/T 232-1999 金屬材料 彎曲試驗方法 GB/T
2975-1998 鋼及鋼產品力學性能試驗取樣位置及試樣制備 GB/T
4336-2002 碳素鋼和中低合金鋼火花源原子發射光譜分析方法(常規法) GB/T 5028-2008 金屬材料
薄板和薄帶 拉伸應變硬化指數(n值)的測定 GB/T 20066-2006 鋼和鐵
化學成分測定用試樣的取樣和制樣方法 GB/T 20123-2006 鋼鐵 總碳硫含量的測定
高頻感應爐燃燒后紅外吸收法(常規方法) Q/BQB
300 熱連軋鋼板及鋼帶的包裝、標志及檢驗文件的一般規定 Q/BQB
301 熱連軋鋼板及鋼帶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 GB/T 15825.4-2008 金屬薄板成形性能與試驗方法
第4部分:擴孔試驗
3 術語和定義 3.1 雙相鋼 dual phase
steels(DP) 鋼的顯微組織主要為鐵素體和馬氏體,馬氏體組織以島狀彌散分布在鐵素體基體上。雙相鋼無時效,具有低的屈強比和較高的加工硬化指數以及烘烤硬化值,是結構類零件首選材料之一。
3.2 高擴孔鋼 high hole Expansion
steels(HE) 高擴孔鋼的顯微組織主要為鐵素體和貝氏體組織;或主要為強化的鐵素體單相組織或貝氏體單相組織。這種鋼具有較高的抗拉強度、較高的成形性能和良好的凸緣翻邊成形性能。高擴孔鋼有時也稱為鐵素體貝氏體鋼(FB)或高凸緣翻邊高強鋼(SF)。 3.3
相變誘導塑性鋼 transformation induced plasticity
steels(TR) 鋼的顯微組織為鐵素體、貝氏體和殘余奧氏體,其中,殘余奧氏體的含量最少不低于5%。在成形過程中,殘余奧氏體可相變為馬氏體組織,具有較高的加工硬化率、均勻伸長率和抗拉強度。與同等抗拉強度的雙相鋼相比,具有更高的延伸率。 3.4
復相鋼 complex phase
steels(CP) 鋼的顯微組織主要為以鐵素體和(或)貝氏體組織為基體,并且通常分布少量的馬氏體、殘余奧氏體和珠光體組織。通過添加微合金元素Ti或Nb,形成細化晶粒或析出強化的效應。這種鋼具有非常高的抗拉強度。與同等抗拉強度的雙相鋼相比,其屈服強度明顯要高很多。這種鋼具有較高的能量吸收能力和較高的殘余應變能力。 3.5
馬氏體鋼 martensitic steels
(MS) 鋼的顯微組織幾乎全部為馬氏體組織,馬氏體鋼具有較高的抗拉強度,一般在1000MPa以上。馬氏體鋼通常需進行回火處理以改善其塑性,使其在如此高的強度下,仍具有足夠的成形性能。
4 分類和代號 4.1
鋼板及鋼帶的牌號、鋼種類型、公稱厚度、用途及產品類別如表1所示。 表1
牌號 |
鋼種類型 |
公稱厚度 mm |
用途 |
產品類別 |
BR330/580DP、BR450/780DP |
雙相鋼 |
1.5~6.0 |
用于制作結構件、加強件等 |
熱軋鋼帶 熱軋鋼板 熱軋縱切鋼帶 熱軋酸洗鋼帶 熱軋酸洗鋼板 |
BR400/590TR、BR450/780TR |
相變誘導塑性鋼 |
BR300/450HE、BR440/580HE、BR600/780HE |
高擴孔率鋼 |
BR900/1200MS |
馬氏體鋼 |
BR650/780CP、BR720/950CP |
復相鋼 |
|
4.2 按表面處理方式分為: 酸洗表面 軋制表面 4.3
按表面質量級別分為: 普通級表面 FA 較高級表面 FB
5 訂貨所需信息 5.1 訂貨時用戶需提供下列信息: a)
本企業標準號; b) 產品類別; c) 牌號、表面處理方式及表面質量級別; d)
規格及尺寸(厚度)精度級別; e) 邊緣狀態。 f) 用途; g) 檢驗文件類型。 5.2
在訂貨合同中的省略事項 5.2.1 未說明表面處理方式時,以軋制表面交貨。 5.2.2
對于熱軋鋼板及鋼帶,未說明尺寸精度時,除本標準特別規定外,以Q/BQB301中普通厚度精度交貨;未說明邊緣狀態時,鋼帶以不切邊狀態交貨,鋼板以切邊狀態交貨。 5.2.3
對于熱軋酸洗鋼板及鋼帶,除本標準特別規定外,以Q/BQB301中較高厚度精度交貨;未說明邊緣狀態、表面質量級別和是否涂油時,以切邊狀態、較高級表面和涂油交貨;未說明鋼卷內徑時,以鋼卷內徑610mm交貨。
6.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 6.1
如對鋼板及鋼帶的不平度允許偏差有要求,可在訂貨時協商并在合同中注明。 6.2
除不平度外,鋼板及鋼帶的其他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應符合Q/BQB301的規定。
7 技術要求 7.1
牌號及化學成分 鋼的牌號及化學成分(熔煉分析)應符合表2的規定。鋼的成品化學成分允許偏差應符合GB/T
222的規定。 表2
牌 號 |
化 學 成 分a (熔 煉 分 析) % |
C ≤ |
Si ≤ |
Mn ≤ |
P ≤ |
S ≤ |
Als ≥ |
Cu ≤ |
B ≤ |
BR330/580DP b |
0.23 |
2.00 |
3.30 |
0.090 |
0.015 |
0.010 |
0.40 |
0.006 |
BR450/780DP b |
BR400/590TR |
0.30 |
2.20 |
2.50 |
0.090 |
0.015 |
0.010 |
0.20 |
- |
BR450/780TR |
BR300/450HE |
0.18 |
1.20 |
2.00 |
0.050 |
0.010 |
0.010 |
- |
- |
BR440/580HE |
BR600/780HE |
BR900/1200MS |
0.30 |
2.20 |
3.00 |
0.020 |
0.025 |
0.010 |
0.20 |
- |
BR650/780CP c |
0.25 |
2.00 |
2.20 |
0.050 |
0.015 |
0.010 |
0.20 |
- |
BR720/950CP c |
a
允許添加其他合金元素,但Ni+Cr+Mo≤1.5。 b 對雙相鋼,當 C <0.015時,B≥0.0003 (3
ppm)。 c 對復相鋼,當對點焊性能有要求時,可規定S ≤ 0.010。 |
|
7.2 冶煉方法 鋼為氧氣轉爐冶煉的鎮靜鋼。 7.3
交貨狀態 鋼板及鋼帶以控軋狀態交貨。 7.4 表面處理方式 7.4.1
鋼板及鋼帶的表面處理方式可采用軋制表面和酸洗表面兩種方式。 7.4.2
酸洗表面的鋼板及鋼帶,可以涂油或不涂油交貨。經涂油后的酸洗鋼板及鋼帶,在正常包裝、運輸、搬運和貯存條件下,供方保證自生產完成之日起三個月內不產生銹蝕,所涂油膜應能用堿水溶液消除掉。如需方要求以不涂油的酸洗鋼板及鋼帶供貨,應在合同中注明。不涂油的酸洗鋼板及鋼帶,在運輸和加工過程中易產生銹蝕和擦傷,供方對此不作保證。 7.5
力學性能和工藝性能 7.5.1
鋼板及鋼帶的力學性能和工藝性能應符合表3、表4、表5、表6和表7的規定。對鋼板及鋼帶有其他性能要求,可在訂貨時協商,并在合同中注明。 表3
牌號 |
拉 伸 試 驗a |
n值 b (10%~20%) 不小于 |
n值c (4%~6%) 不小于 |
下屈服強度d MPa |
抗拉強度 MPa |
斷后伸長率 % (L0=80mm,b=20mm) |
BR330/580DP |
330~470 |
≥580 |
≥19 |
≥0.14 |
≥0.18 |
BR450/780DP |
450~610 |
≥780 |
≥14 |
≥0.11 |
≥0.16 |
a拉伸試驗試樣為縱向試樣。 b該
n值是在10%~20%應變范圍內計算得到的。當均勻伸長率小于20%時,其應變范圍為10%至均勻伸長結束;當均勻伸長率小于10%時,其應變范圍為5%至均勻伸長結束。 c經供需雙方協商同意,對該
n值可不作要求。 d屈服現象不明顯時,采用Rp0.2。 |
| 表4
牌號 |
拉 伸 試 驗a |
n值 b (10%~20%) 不小于 |
下屈服強度c MPa |
抗拉強度 MPa |
斷后伸長率 % (L0=80mm,b=20mm) |
BR400/590TR |
≥400 |
≥590 |
24 |
0.19 |
BR450/780TR |
≥450 |
≥780 |
20 |
0.15 |
a 拉伸試驗試樣為縱向試樣。 b
n值是在10%~20%應變范圍內計算得到的。當均勻伸長率小于20%時,其應變范圍為10%至均勻伸長結束;當均勻伸長率小于10%時,其應變范圍為5%至均勻伸長結束。 c屈服現象不明顯時,采用Rp0.2。 |
| 表5
牌號 |
拉 伸 試 驗a |
擴孔率 % |
下屈服強度b,c MPa |
抗拉強度 MPa |
斷后伸長率 % (L0=80mm,b=20mm) |
BR300/450HE |
300~380 |
≥450 |
≥24 |
≥80 |
BR440/580HE |
440~620 |
≥580 |
≥14 |
≥75 |
BR600/780HE |
600~800 |
≥780 |
≥12 |
≥55 |
a 拉伸試驗試樣為縱向試樣。 b
屈服現象不明顯時,采用Rp0.2。 c 經供需雙方協商同意,對最小屈服強度值可不作要求。 |
| 表6
牌號 |
拉 伸 試 驗a |
1800彎曲試驗b (d-彎心直徑 a-試樣厚度) |
下屈服強度c,d MPa |
抗拉強度 MPa |
斷后伸長率 % (L0=80mm,b=20mm) |
BR900/1200MS |
900~1150 |
≥1200 |
≥5 |
d=8a |
a 拉伸試驗試樣為縱向試樣。 b
彎曲試驗規定值適用于橫向試樣,彎曲試樣寬度b ≥ 35mm,仲裁試驗時試樣寬度為35mm。 c
屈服現象不明顯時,采用Rp0.2。 d 經供需雙方協商同意,對最小屈服強度可不作要求。 |
| 表7
牌號 |
拉 伸 試 驗a |
下屈服強度b,c MPa |
抗拉強度 MPa |
斷后伸長率 % (L0=80mm,b=20mm) |
BR650/780CP |
650~800 |
780 |
10 |
BR720/950CP |
720~920 |
950 |
9 |
a 拉伸試驗試樣為縱向試樣。 b
屈服現象不明顯時,采用Rp0.2。 c 經供需雙方協商同意,對最小屈服強度可不作要求。 |
| 7.5.2
彎曲試驗后,試樣的外側面不得有肉眼可見的裂紋。供方如能保證彎曲試驗合格,可不進行試驗。 7.5.3
對于n值,如供方能保證試驗合格,可不進行試驗。 7.6 表面質量 7.6.1
鋼板及鋼帶表面不得有裂紋、結疤、折疊、氣泡和夾雜等對使用有害的缺陷,鋼板及鋼帶不得有分層。對酸洗表面的鋼板及鋼帶不得有停車斑。 7.6.2
鋼板及鋼帶按表面質量分為二級,如表8所示。 表8
級別 |
適用的表面處理方式 |
特征 |
普通級表面(FA) |
軋制表面 酸洗表面 |
表面允許有深度(或高度)不超過鋼板厚度公差之半的麻點、凹面、劃痕等輕微、局部的缺欠,但應保證鋼板及鋼帶允許的最小厚度。 |
較高級表面(FB) |
酸洗表面 |
表面允許有不影響成型性的局部缺欠,如輕微劃傷、輕微壓痕、輕微麻點、輕微輥印及色差等 |
|
7.6.3
對于鋼帶,由于沒有機會切除帶缺陷部分,所以允許帶有若干不正常的部分,但有缺陷的部分不得超過每卷總長度的6%。
8 檢驗和試驗 8.1鋼板及鋼帶的外觀用肉眼檢查。 8.2
鋼板及鋼帶的尺寸和外形應用合適的測量工具檢查。 8.3檢驗文件類型在選用規定的檢驗和試驗時,應符合8.4~8.6條款規定。 8.4
每批鋼板及鋼帶所需檢驗項目的試樣數量、取樣方法、試驗方法應符合表9的規定。 表9
序號 |
試驗項目 |
試樣數量,個 |
取樣方法 |
試 驗 方 法 |
1 |
化學分析a |
1(每爐) |
GB/T 20066 |
GB/T 223,GB/T4336,GB/T 20123 |
2 |
拉伸試驗 |
1 |
GB/T 2975 |
GB/T 228 |
3 |
n值 (如保證,可不試驗) |
1 |
GB/T 5028 |
4 |
彎曲試驗 (如保證,可不試驗) |
1 |
GB/T 232 |
5 |
擴孔率試驗 |
1 |
GB/T 15825.4 |
a 對化學成分進行仲裁試驗時,按GB/T223。 |
|
8.5 取樣頻率 8.5.1
化學成分分析的取樣頻率 按爐對化學成分進行熔煉分析。 8.5.2
力學性能和工藝性能的取樣頻率 鋼板及鋼帶應按批驗收,每批應由重量不大于70噸的同爐號、同牌號、同厚度規格、同交貨狀態的鋼板或鋼帶組成。 注:經供需雙方協商,可另確定檢驗批重量。 8.6
復驗 8.6.1如有某一項試驗結果不符合標準要求,則從同一批中再任取雙倍數量的試樣進行該不合格項目的復驗。 8.6.2
復驗結果(包括該項目試驗所要求的所有指標)合格,則整批合格。復驗結果(包括該項目試驗所要求的所有指標)即使有一個指標不合格,則復驗不合格。 8.6.3
如復驗不合格,則已做試驗且試驗結果不合的單件不能驗收,但該批材料中未做試驗的單件可逐件重新提交試驗和驗收。
9 包裝、標志和檢驗文件 鋼板及鋼帶的包裝、標志和檢驗文件應符合Q/BQB
300的規定。
10 本標準與相關標準相近牌號對照表見附錄A(資料性附錄)
附錄A (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與相關標準相近牌號對照表 表A.1
Q/BQB312-2009 |
GMW3399-2008 |
PrEN 10338:2007(E) |
BR330/580DP |
HR580T/330Y-DP |
HR DP600 |
HDT580X |
BR450/780DP |
HR780T/450Y-DP |
HR DP800 |
- |
BR400/590TR |
HR590T/400Y-TR |
HR TRIP600 |
HDT |
BR450/780TR |
HR780T/450Y-TR |
HR TRIP800 |
- |
BR300/450HE |
HR450T/300Y-FB |
HR FB450 |
HDT450F |
BR440/580HE |
HR580T/440Y-FB |
HR FB600 |
HDT560F |
BR600/780HE |
HR780T/600Y-FB |
HR FB800 |
- |
BR900/1200MS |
HR1200T/900Y-MS |
HR MS1200 |
HDT1200M |
BR650/780CP |
HR780T/650Y-MP |
HR MP800 |
HDT780C |
BR720/950CP |
HR950T/720Y-MP |
HR MP1000 |
HDT950C |
|
附加說明: 本標準與GMW3399:2006的一致性程度為非等效,并參考prEN10338-2007制定。 本標準代替Q/BQB
312-2007。 本標準與Q/BQB312-2007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 規范性引用文件中引用了GB/T
20123; —— 增加了術語和定義; —— 增加了產品類別熱軋酸洗鋼帶和鋼板以及相應規定; ——
在訂貨所需信息中增加了檢驗文件類型; —— 將高擴孔鋼牌號后綴由“FB”修改為“HE”; ——
將BR1030/1200MS修改為BR900/1200MS,并修改了屈服強度規定; ——
按照GMW3399增加了屈服強度上限; —— 對于彎曲試驗和n值,增加了供方如能保證試驗合格,可不進行試驗的規定; ——
資料性附錄中增加了牌號對照。 本標準的附錄為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由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質量部提出。 本標準由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質量部起草。 本標準起草人
黃錦花。 本標準于2007年首次發布,2009年第一次修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