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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低碳鋼盤條的分類及代號、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技術要求、檢驗與試驗、包裝、標志和檢驗文件等。 本標準適用于常州精密鋼管博客網生產的用于供拉絲、建筑和其他一般用途的低碳鋼無扭控冷熱軋盤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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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 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 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適用于本標準。 GB/T
222-2006 鋼的成品化學成分允許偏差 GB/T 223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GB/T 228-2002 金屬材料
室溫拉伸試驗方法 GB/T 232-1999 金屬材料 彎曲試驗方法 GB/T 2975-1998 鋼及鋼產品
力學性能試驗取樣位置及試樣制備 GB/T 4336-2002 碳素鋼和中低合金鋼
火花源原子發射光譜分析方法(常規 法) GB/T 8170-2008 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20066-2006 鋼和鐵 化學成分測定用試樣的取樣和制樣方法 GB/T 20123-2006 鋼鐵 總碳硫含量的測定
高頻感應爐燃燒后紅外吸收法 (常規方法) GB/T 20125-2006 低合金鋼 多元素含量的測定
電感耦合等離子體原子發射 光譜法 GB/T 20126-2006 非合金鋼 低碳含量的測定 第2
部分:感應爐(經預加熱) 內燃燒后紅外吸收法 Q/BQB 500 盤條包裝、標志及檢驗文件的一般規定 Q/BQB
501 盤條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 JIS G 3505:2004 低碳鋼盤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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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及代號 盤條按用途分類,其代號如下。盤條用途應在訂貨合同中注明,未注明者按L
用途供貨。 L-供拉絲用盤條 J-供建筑和其他一般用途用盤條
4 訂貨所需信息 訂貨時用戶需提供如下信息: a)
本企業標準號; b) 牌號; c) 用途; d) 規格及尺寸精度級別; e) 重量; f)
包裝方式; g) 其他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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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 可供盤條直徑范圍為:5.0mm~13.0mm。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應符合Q/BQB
501 的規定。
6 技術要求 6.1 牌號及化學成分 6.1.1
鋼的牌號及化學成分(熔煉成分)應符合表1 的規定。 6.1.2
根據需方要求,經供需雙方協議,并在合同中注明,可供應其他牌號或化學成分的 盤條。 表1
牌號 |
化學成分(熔煉分析) % (質量分數) |
C |
Si |
Mn |
P |
S |
SWRM6-1 |
≤0.06 |
≤0.03 |
≤0.60 |
≤0.025 |
≤0.025 |
SWRM6 |
≤0.08 |
≤0.03 |
≤0.60 |
≤0.025 |
≤0.025 |
SWRM8 |
≤0.10 |
≤0.03 |
≤0.60 |
≤0.025 |
≤0.025 |
SWRM10 |
0.08~0.13 |
≤0.03 |
0.30~0.60 |
≤0.025 |
≤0.025 |
SWRM12 |
0.10~0.15 |
≤0.03 |
0.30~0.60 |
≤0.025 |
≤0.025 |
SWRM15 |
0.13~0.18 |
≤0.03 |
0.30~0.60 |
≤0.025 |
≤0.025 |
SWRM17 |
0.15~0.20 |
≤0.03 |
0.30~0.60 |
≤0.025 |
≤0.025 |
SWRM20 |
0.18~0.23 |
≤0.03 |
0.30~0.60 |
≤0.025 |
≤0.025 |
注: SWRM6-1 為寶鋼研制牌號,其余牌號均為JIS G
3505 中的牌號。所有牌號均為壓蓋鋼。 |
| 6.2
冶煉方法 鋼由氧氣轉爐冶煉。 6.3 交貨狀態 盤條以熱軋狀態交貨。 6.4
力學性能和工藝性能 6.4.1 供建筑用盤條的力學性能和工藝性能應符合表2 規定。 表2
牌號 |
|
彎曲試驗180o 彎心直徑 (a=試樣直徑) |
下屈服強度 ReL,MPa 不小于 |
抗拉強度 Rm,MPa 不小于 |
斷后伸長率 A11.3,% 不小于 |
SWRM12 |
215 |
375 |
27 |
0 |
SWRM15、SWRM17、SWRM20 |
235 |
410 |
23 |
0.5a |
注:當屈服現象不明顯時,以規定非比例延伸強度Rp0.2 代替下屈服強度。 |
| 6.4.2
經供需雙方協議,供拉絲用盤條的拉伸性能和工藝性能應符合表3 規定。 表3
牌號 |
力學性能 |
彎曲試驗180o 彎心直徑 (a=試樣直徑) |
抗拉強度 Rm,MPa 不大于 |
斷后伸長率 A11.3,% 不小于 |
SWRM6、SWRM6-1 SWRM8、SWRM10 |
390 |
30 |
0 |
SWRM12 |
420 |
28 |
0 |
SWRM15、SWRM17、SWRM20 |
490 |
23 |
0.5a |
|
6.4.3
彎曲試驗后,試樣的外側面不應有肉眼可見的裂紋或裂縫、裂斷。供方如能保證彎 曲試驗合格,可不進行試驗。 6.5
表面質量 6.5.1
盤條表面應光滑,不應有裂紋、折疊、結疤、耳子等對使用有害的缺陷。允許有壓 痕及局部的凸塊、凹坑、劃痕、麻面,但其深度或高度(從實際尺寸算起):A
級精度應不 大于0.15mm;B、C 級精度應不大于0.10mm。 6.5.2
盤條應將頭尾有害缺陷部分切除,其截面不應有分層及夾雜。 6.5.3
氧化鐵皮 盤條表面氧化鐵皮重量應不大于10kg/t,若供方在工藝上有保證,可不作檢驗。
7 檢驗與試驗 7.1 每批盤條的檢驗項目、試樣數量、取樣方法及部位、試驗方法應按表4
的規定執行。 7.2
氧化鐵皮檢驗方法 取一盤至數盤盤條試樣稱其重量,去除表面氧化鐵皮再稱其重量,前后重量差為試樣的氧化 鐵皮重量。每噸盤條的氧化鐵皮重量的計算公式為:
表4
序號 |
檢驗項目 |
試樣數量 |
取樣方法及部位 |
試驗方法 |
1 |
化學成分 (熔煉成分) |
每爐1 個 |
GB/T 20066 |
GB/T 223、GB/T 4336、 GB/T 20123、 GB/T
20125、GB/T 20126 |
2 |
拉伸試驗 |
2 |
GB/T 2975 |
GB/T 228 |
3 |
彎曲試驗 |
2 |
不同根盤條 |
GB/T 232 |
4 |
尺寸 |
逐盤 |
Q/BQB 501 |
千分尺、游標卡尺 |
5 |
表面 |
逐盤 |
— |
目測 |
|
7.3 組批規則 盤條應成批檢驗,每批由同一牌號、同一爐號、同一尺寸的盤條組成。 7.4
復驗與判定規則 任何檢驗如有一項試驗結果不符合標準要求,除將該不合格盤條剔除外,并從同一批中再任 取雙倍數量的試樣進行該不合格項目的復驗。復驗結果(包括該項試驗所要求的任一指標) 即使有一個指標不合格,則整批不得交貨。但供方可對該批中未檢驗的盤條逐盤進行分析, 合格者亦可交貨。 8
包裝、標志及檢驗文件 盤條的包裝、標志及檢驗文件應符合Q/BQB 500 的規定。
9 數值修約規則 數值修約規則應符合GB/T 8170 的規定。
附加說明: 本標準代替Q/BQB 513-2003。 本標準與Q/BQB 513-2003
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 規范性引用文件注明了最新適用版本,新增GB/T 4336、GB/T 8170、GB/T
20066、 GB/T 20123、GB/T 20125、GB/T 20126; . 新增訂貨所需信息; .
增加牌號SWRM6-1; . 各牌號P、S 含量要求由≤0.035%改為≤0.025%; .
彎曲試驗,增加“供方如能保證彎曲試驗合格,可不進行試驗。”; . “質量證明書”改為“檢驗文件”; .
增加數值修約規則。 本標準由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質量管理部提出。 本標準由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質量管理部起草。 本標準起草人:許晴
本標準于1998 年首次發布,2003 年第一次修訂,本次為第二次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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