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電廠大型鍋爐故障的現象、原因及處理方法
鍋爐滿水 空氣暖風器損壞 爐膛倒塌及裂紋 系統振蕩 風機故障 廠用電中斷 負荷驟減 鍋爐結焦 煙道再燃燒 鍋爐滅火 蒸汽及給水管道損壞 過熱器管損壞 省煤器損壞 水冷壁損壞 汽水共騰 汽包水位計損壞 鍋爐缺水
現象: 1.汽包水位超過規定的最高水位,嚴重時看不到水位; 2.蒸汽含鹽量增大; 3.熱工信號發出水位高信號,并響鈴; 4.過熱蒸汽溫度下降; 5. 給水流量不正常大于蒸汽流量; 6.嚴重滿水時,蒸汽管道內發生水擊,法蘭處冒汽。 原因: 1.運行人員疏忽大意,對水位監視不夠或誤操作; 2. 給水自動調整失靈,給水調節裝置故障; 3. 水位計指示不正確,使運行人員誤判斷而引起操作錯誤; 4.水位保護失靈或水位保護未投,導致事故放水門未開; 5.負荷大幅度變化,調整不及時。 如何處理? 1.當水位超過汽包允許水位最高時: (1) 進行各水位計的對照和沖冼,檢查指示是否正確 ; (2) 將給水自動改手動,關小給水,減少給水量。 2.經上述處理后,水位仍上升至 +100mm時: (1) 繼續關小或關閉給水門(或停止進水時,開啟省煤器再循環 門); (2) 開啟事故放水門 ; (3) 根據汽溫下降情況,關小或關閉減溫水門,通知汽機開啟有關 疏水門。 3.如果汽包水位已超過上部可見水位時,應立即通知汽機,匯報值長,并采取下列措施: (1) 立即停爐,關閉主汽門(單爐需征得值長同意) ; (2) 停止向鍋爐上水,開啟省煤器再循環門 ; (3) 全開過熱器的各疏水門和疏水總門 ; (4) 加強放水,注意水位在汽包水位計中出現 ; (5) 故障消除后,盡快恢復鍋爐機組運行; (6) 在停爐過程中,如果水位已重新在汽包水位計中出現,溫度又明顯降低時,可維持鍋爐繼續運行,盡快使水位恢復正常。 現象: 1.熱風溫度降低; 2. 暖風器有泄漏聲或有明顯的水汽冒出, 出口風壓發生變化; 3.蒸汽管路冒汽,壓力降低; 4.疏水管路有水擊聲。 原因: 1.換熱管束積灰或結垢; 2.蒸汽加熱管路泄漏; 3.風箱漏風; 4.疏水不通暢; 5.暖風器材質不合格或焊接質量不良。 如何處理? 1.加強檢查,確認暖風器進口蒸汽壓力、溫度是否在額定范 圍內; 2.蒸汽管道或閥門泄漏,聯系檢修處理,必要時退出運行; 3.降低暖風器負荷,減少風量和進汽量,泄漏嚴重時關閉進 汽門及疏水門; 4.如有外表缺陷,聯系檢修盡可處理; 5.加強疏水,開啟暖風器排地溝門。 現象: 1.負壓變小,漏風量大,氧量值升高,正壓時向外冒火 ; 2.損壞外表面溫度升高,嚴重時鋼梁燒紅。 原因: 1.耐火材料不合格,檢修質量不良,檢修后保養不夠 ; 2.爐膛經常打正壓或滅火放炮 ; 3.燃燒調整不當,火焰中心偏斜沖刷。 如何處理? 1 損壞不嚴重時,可提高爐膛負壓,必要時降低負荷,調整 火焰中心,盡量使高溫煙氣不直接沖刷爐墻,匯報值長 ; 2.損壞面積大,使爐架及爐墻表面溫度超過 200℃,應請示主管領導申請停爐。 現象: 1.照明忽明忽暗,甚至熄滅 ; 2.各電壓表、電流表,同時起上下劇烈擺動 ; 3.轉動機械聲音異常 ; 4.振蕩中會出現液壓站、風機等處電壓降低,電機跳閘,引起爐內滅火。 原因: 1.用電量大于發電量 ; 2.系統故障,引起供發電不平衡,破壞系統同步運行。 如何處理: 1.及時投入事故照明,并報告值長,并投入燃燒器來穩定燃燒; 2.在振蕩中嚴禁啟動大功率電機和任意停止送、 引風機運行 ; 3.盡量穩定參數,加強燃燒,停止一切不必要的操作 ; 4.加強對水位,汽壓、汽溫、燃燒的監護和調整 ; 5.應加強事故預想,加強聯系,嚴格按規程處理。 現象: 1.電流擺動過大,或超過額定值 ; 2.風機入口或出口風壓發生變化 ; 3.風機有沖擊或摩擦等不正常響聲 ; 4.軸承溫度升高 ; 5.風機振動,串軸過大,嚴重時地腳螺絲松動 ; 6.風機擋板有不定期響聲或恍動 ; 7.電機燒壞或風機跳閘。 原因: 1.葉片磨損,造成轉子不平衡 ; 2.轉動部件松動,發生摩擦或碰撞 ; 3.煙氣帶水,致使葉輪腐蝕和積灰 ; 4.風機或電動機的減震器地腳螺絲松動 ; 5.軸承潤滑油質不良,油量不足,造成軸承磨損,冷卻水過小或中斷,造成軸承溫度升高 ; 6.擋板銷子松動或斷裂 ; 7.軸承、轉子等制造有缺陷,檢修質量不良 ; 8.電氣設備故障或廠用電中斷。 如何處理? 1.如風機所產生的振動、 撞擊或摩擦不致于引起設備損壞時, 可適當的降低風機負荷,檢查運行情況,查明原因,盡快消除,故障不能消除而且加劇應停止風機運行 ; 2.當風機軸承溫度升高時應檢查油位、油質、冷卻水及油環的工作情況,必要時,加大冷卻水,進行加油、換油工作,如經上述處理,軸承溫度仍上升則停止風機運行 ; 3.電動機發生故障,重新啟動時,必須得到電氣人員同意 ; 4.遇到下列情況,應停止風機運行 : (1) 風機發生了強烈的振動,撞擊和摩擦時 ; (2) 風機或電動機的軸承溫度不正常地升高,經采取措施無效。且 超過允許極限時 ; (3) 電機溫度過高,超過允許極限時 ; (4) 電氣設備故障,須停止風機時 ; (5) 風機或電動機有嚴重缺陷,危及設備或人身安全時 ; (6) 發生火災危及設備安全時 ; (7) 發生人身事故必須停止風機方能解救時。 現象: 1.事故喇叭報警,電壓、電流到零,電動機全部跳閘 ; 2.給水、蒸汽流量、汽壓、汽溫、水位均急劇下降 ; 3.熱工儀表停電、 DCS控制盤停電,指示消失,照明燈熄滅, 事故照明燈亮 ; 4.鍋爐滅火。 原因: 1.電力系統故障; 2.發電機故障; 3.廠用變壓器故障; 4.母線故障; 5.工作人員誤操作; 6.備用電源自投失靈。 如何處理? 1.關閉燃氣速斷閥,解除各自動為手動,開啟事故照明,關閉減溫水,保持水位,開啟集汽聯箱疏水,必要時關閉連排和取樣門, 如給水中段開啟再循環門 ; 2.盡量保持汽壓穩定,不至使安全門起跳,盡可保證汽包水位; 3.立即拉開各電機操作開關,將各給料和爐排開關擰至“停止”位置,如聯鎖裝置在投入位置, 解除聯鎖, 手動關閉風機進口擋板 ; 4.當儀表和操作電源失壓時,各閥門和擋板到現場手操開與關; 5.當汽包水位看不到時,按緊急停爐操作步驟處理 ; 6.短時間無法恢復時關閉主汽門(單臺要征得值長同意) ; 7.電源恢復后在值長的命令下立即點火升壓,嚴禁高水位點火。在司爐統一指揮下,依臺依次啟動各電動機,防止各爐同時啟動, 而使電壓降低或再次電源中斷 ; 8.電源未恢復時,按正常停爐的程序處理 ; 9.恢復過程對鍋爐進行全面檢查,特別是看轉動設備的冷卻水是否暢通。 現象: 1.蒸汽流量減小,汽壓急劇上升,嚴重時安全門動作 ; 2.過熱蒸汽溫度升高 ; 3.水位先下降而后上升(安全動作時水位變化則相反)。 原因: 1.汽機驟減負荷或緊急停機; 2.電氣開關跳閘; 3.系統故障。 如何處理? 1.減少給料量或停止給料,停止爐排運行; 2.根據燃燒情況減少送風量,必要時可以停送風機,開對空排汽及疏水門; 3.給水自動改手動,關小給水,維持正常水位; 4.注意汽溫變化,關小或解列減溫水; 5.立即停止吹灰、排污等工作; 6.若安全門動作,在安全門回座后,應檢查各安全門是否關嚴; 7.匯報領導,做好記錄。 現象: 1.水冷壁結焦,爐膛溫度升高; 2.各部煙氣溫度、蒸汽溫度升高,鍋爐帶負荷困難; 3.各風室風壓上升,風量下降; 4.煙氣含氧量升高,從觀察孔可見焦塊; 5.過熱器結焦,煙道阻力增加,爐膛負壓變小,引風機入口 負壓增大。 原因: 1.垃圾灰熔點低未及時除焦; 2.風量不夠,配風不當,垃圾過細 ; 3.燃燒室負荷過大,爐膛溫度過高,垃圾和配風不合理; 4.一次風速過低,燃燒器角度不合要求沖刷爐墻; 5.火焰中心偏移,使爐膛局部溫度高。 如何處理? 1.當發生結焦時應采取下列措施: (1) 調整火焰中心位置,適當增加過剩空氣量; (2) 及時消除焦渣,防止結成大塊; (3) 在燃燒室不易清除的部分結焦時, 為了維持鍋爐繼續運行, 適 當降低負荷。 2.當結有不易清除的大塊焦處理不了,各級爐排推不動時, 應申請停爐 ; 3.提高一次風速,保持適當過剩空氣系數 ; 4.加強吹灰,可將自動改為手動,不斷加強吹灰。 現象: 1.煙氣溫度急劇增高,氧量測點上部再燃燒時,則氧量急劇下降; 2.排煙溫度升高,主汽溫度劇增; 3.煙道、爐膛負壓劇烈擺動; 4.煙囪冒黑煙,引風機電流增大,嚴重時爐膛出現正壓; 5.嚴重時防爆門動作,煙道不嚴處冒煙、噴火星 原因: 1.風與垃圾配合不當,氧量嚴重不足; 2.長時間低負荷運行,未燒完的垃圾中可燃物積在煙道內; 3.鍋爐啟動,停爐時未進行足夠抽風; 4.投入的天然氣未燃燼竄至尾部; 5.垃圾自流或垃圾太濕,爐膛負壓過大,未完全燃燒的垃圾中可燃物帶入煙道內。 如何處理? 1.發現煙溫不正常地升高時,應查明原因,并采取下列措施: (1) 驗證儀表的準確性 ; (2) 加強燃燒調整,消除不正常的燃燒方式。 2.如在煙道內發生再燃燒,經處理無效,煙溫繼續上升至 220℃,應按下列規定處理: (1) 立即停爐(停止進水必須開省煤器再循環門); (2) 停止引風機、送風機、爐排運行,關閉所有風門擋板。 3.加強省煤器進水和放水,防止省煤器過熱損壞; 4.關閉所有脈沖吹灰; 5.待燃燒溫度下降,確認無火源后,方可啟動引風機,通風 10-20分鐘,重新點火。 現象: 1.爐膛負壓突然增大(若是水冷壁管破裂或引風機關閉引起 的滅火現象與此相反),火焰監視器熄滅,光字牌報警; 2.爐內發暗,看不到火焰,煙囪冒黑煙; 3.汽壓、汽溫、蒸汽流量急劇下降,氧量表指示上升; 4.一次風壓變小或到零; 5.單獨運行時,蒸汽流量增大,汽壓下降很快,水位先低后高。 原因: 1.引風機、一次風機、給料機故障跳閘,廠用電中斷; 2.低負荷運行時間過長,導致爐膛溫度過低; 3.給料機電源全部中斷; 4.垃圾質量太差; 5.配風不當,一、二次風速、風量比例失調; 6.系統運行不穩和爆炸; 7.水冷壁管爆破; 8.安裝和檢修后,燃燒室角度不當,影響燃燒; 9.自動保護誤動; 10.一次風速過高,燃燒不穩或爐膛負壓過大; 11.除渣、打焦、開打焦門、 人孔門時間太長, 大量漏入冷風; 如何處理? 1.發現滅火,立即停止推料,關閉速斷閥,關閉料斗門,停止爐排及液壓系統變量泵,停止向爐膛送垃圾; 2.維持引風機、一次風機運行,保持爐膛負壓,通 風3分鐘, 抽除爐內垃圾可然氣體,以防爆燃; 3.將給水和減溫水自動改手動,保證正常水位和汽溫,不能維持正常汽溫、汽壓時,報告值長,解列鍋爐; 4.立即按“停爐復位”按紐,使推料、三驅爐排、燃燒器具備可投入狀態; 5.查明滅火原因,作好重新點火準備。如短時間不能恢復, 報告值長,按正常停爐程序操作; 6.滅火后,嚴禁向爐膛繼續供給燃料和采用爆燃方式點火; 7.如MFT停爐保護動作引起滅火時,應由熱工查出原因,處理正常后方可重新點火; 8.查明滅火原因并加以消除,確認設備完整,煙道內無火源后,方可進行點火,必要時進行一次吹灰工作。 現象: 1.管道輕微泄漏時,發出響聲,保溫層潮濕或漏氣滴水; 2.管道爆破時,發出顯著響聲并噴出汽水; 3.流量變化異常,爆破部位在流量計前流量減小;爆破部位 在流量計后,流量增大; 4.蒸汽或給水壓力下降; 5.給水總管爆破時,鍋爐水位下降。 原因: 1.管道膨脹補償不足,熱應力過大,材質、焊接或安裝質量不良。 2.經常超溫運行,膨脹超過標準或運行時間長,金屬強度降低; 3.暖管不充分產生水沖擊; 4.汽水品質不良,造成管壁腐蝕; 5.汽水管道彎頭局部沖刷,管壁減薄; 6.運行不正常,壓力、溫度波動大;長期水擊、振動引起金屬疲勞; 7.保溫不良,冷熱偏差大,管道生銹腐蝕。 如何處理? 1.報告值長,加強監視; 2.如給水管道泄漏輕微,能夠保持鍋爐給水,不致很快擴大故障時,可維持短時間運行; 3.當給水母管破裂,威脅人身和設備安全或無法維持鍋爐水位時,應緊急停爐; 4.蒸汽管道破裂輕微。不會很快擴大時,可短時間運行,若故障擴大加劇,無法維持汽壓或威脅人身和設備安全時,應緊急停爐; 5.盡快設法隔離故障段。 現象: 1.蒸汽流量不正常小于給水流量。 2.爐膛負壓不正常減小或變正壓,嚴重時由不嚴密處向外噴汽; 3.過熱器附近有明顯的響聲; 4.排煙溫度降低; 5.過熱器煙道兩側溫差增大,損壞處后煙溫降低,煙色發白; 6.引風機電流有所增大; 7.過熱蒸汽溫度發生變化,汽壓稍有下降; 8.損壞嚴重時,過熱器汽壓下降, 汽包與過熱器出口差壓增大。 原因: 1.蒸汽品質不合格,引起過熱器管內結垢腐蝕; 2.管內被雜物堵塞,蒸汽流量不均; 3.燃燒調整不當,使火焰中心低斜或上移; 4.啟、停爐過程中排汽量不夠,使過熱器管過熱超溫; 5.爐內結焦或垃圾改變使煙溫升高; 6.設計、安裝、制造、材質、焊接質量不良; 7.過熱器長期超溫,使材質特性改變; 8.低負荷時,減溫水忽大忽小,使過熱器內發生水塞而引起局部過熱; 9.點爐過程中,沒有及時投用減溫水致使過熱器超溫。 如何處理? 1.泄漏不大時,可降低負荷,維持短時運行,加強檢查泄漏情 況,監視水位、汽溫、汽壓,報告值長申請停爐; 2.損壞嚴重時,應立即停爐,以防事故擴大; 3.停爐后關主汽門,保留引風機運行,抽除爐內煙氣、蒸汽后再停運。 現象: 1.給水流量不正常大于蒸汽流量, 嚴重時汽包水位下降難以維 持; 2.前、后煙氣溫差增大,泄漏側煙溫低; 3.煙氣阻力增加,引風機電流增大; 4.省煤器附近有泄漏聲,煙道向外冒汽,灰斗下部漏水,鎖氣 器放不出灰; 5.泄漏嚴重時,煙道檢查孔或煙道鎖氣器中有水滲出; 6.爐膛負壓減少或變正,排煙溫度降低。 原因: 1.飛灰磨損或排煙溫度過低造成結露腐蝕; 2.給水品質不合格,造成管壁結垢腐蝕; 3.管材或焊接質量不良; 4.管子被雜物堵塞,引起局部過熱; 5.給水流量和給水溫度變化太大; 6.停爐后停止上水時,未開啟省煤器再循環門。運行中再循環 門未關或關不嚴; 7.煙道再燃燒,使省煤器管局部過熱。 如何處理? 1.若水位能維持,匯報值長,降低鍋爐負荷,增加給水,加強 對水位的監視,并密切注意泄漏情況,申請停爐檢修; 2水位迅速下降,不能維持正常水位,立即停爐,停止風機和 給料,關主汽門(單爐須征得值長同意); 3.保留引風機運行,排除煙道內的煙氣和蒸汽; 4.停爐后水位進到最高水位,關閉所有放水門,嚴禁開啟省煤 器再循環門。 現象: 1.水位迅速下降,汽壓、給水壓力下降,給水流量不正常大于 蒸汽流量,差值增大; 2.爐膛正壓燃燒不穩,爐膛溫度下降,嚴重時鍋爐滅火; 3.輕微泄漏時,有蒸汽噴出的響聲,爆破時有顯著的響聲; 4.各段煙氣溫度和排煙溫度均下降; 5.煙囪大量冒白汽。 原因: 1.鍋爐設計安裝、檢修質量不良或材質不合格, 焊接質量不良;2.安裝和檢修時, 有雜物掉進管內造成水循環不良引起管壁過 熱鼓包而爆破; 3.爐水、給水質量不合格引起管內結垢或腐蝕; 4.外部磨損或鄰近管子泄漏吹壞; 5.燃燒器運行不正常,燃燒器附近的水冷壁管防護不良,被煙 氣磨損; 6.爐內結焦,使局部管過熱或使管子受熱不勻或循環破壞; 7.鍋爐長期低負荷運行,水循環不良; 8.鍋爐嚴重缺水時,突然大量進水產生巨大應力使管子損壞; 9.鍋爐在點火升壓時操作不當,如火焰長期偏斜,升壓速度過 快等,使個別管子受熱不均勻而損壞; 10.升爐過快或停爐冷卻方式不合理,造成局部受熱不均而損 壞管子。 如何處理? 1.損壞嚴重,水位不能維持時,應立即停爐,報告值長,關主 汽門(單爐需征得值長同意)。 2.爐內滅火后,保留引風機運行,以排出爐內的煙氣和蒸汽, 維持負壓; 3.待爐內煙氣及蒸汽基本抽除后,停引風機; 4.水冷壁損壞,尚能保持正常水位,且不擴大故障時,可適當 降低鍋爐負荷,加強補給水,并申請停爐; 5.加強給水后,水位仍難以維持,則停止進水,禁止開再循環 門。 現象: 1.汽包水位發生急劇的波動,看不到水位; 2. 過熱蒸汽溫度急劇下降; 3.嚴重時,蒸汽管道發生水擊和法蘭處向外冒汽; 4.飽和蒸汽和爐水含鹽量增加。 原因: 1.爐水品質不合格,含有油質和大量的懸浮物; 2.沒有必要的排污或加藥過多; 3.負荷突增。 如何處理? 1.報告值長,降低鍋爐蒸發量, 減少減溫水量, 調整蒸汽溫度;2.全開連續排污門, 打開事故放水門, 保持水位在- 20~40mm; 3.開啟主蒸氣管路疏水和過熱器聯箱疏水門; 4.通知化學人員分析水質,根據情況改善爐水品質; 5.通知汽機開啟主汽管的有關疏水門; 6.在爐水品質未改善前,應穩定燃燒,不允許增加負荷。 現象: 1.水位計連接管堵塞,使水位緩慢上升或靜止不動 ; 2.水位計汽連通管堵塞,使水位迅速上升或升到頂 ; 3.水位計水側漏,使水位偏低,汽側漏,水位側偏高,以上均 為假水位 ; 原因: 1.水位計云母片質量不好 ; 2.水位計使用時間過長,易沖刷損壞 ; 3.檢修時,螺絲緊得不均勻 ; 4.水位計框架結合面加工質量不好 ; 5.沖冼水位計時,操作方法不對。 如何處理: 1.當汽包水位計損壞一臺時,應立即將損壞的水位計解列,關閉水門和汽門,開啟放水門 ; 2.用另一臺進行監視和校對,并聯系檢修盡快恢復故障水位 計。3.如汽包水位計全部損壞,且具備下列條件,可用低位水位計監視水位 : (1) 給水自動調節可靠 ; (2) 水位報警正常 ; (3) 低位水位計指示正確可靠,并且在 4小時內曾與汽包水位計校 對過。 4.汽包水位計全部損壞,且給水自動和水位報警不可靠時,只允許根據可靠的低位水位計維持運行20分鐘; 5.汽包水位計全部損壞,且低位水位計運行不可靠時,應立即停爐。 現象: 1.汽包水位超過規定的最高水位,嚴重時看不到水位; 2.蒸汽含鹽量增大; 3.熱工信號發出水位高信號,并響鈴; 4.過熱蒸汽溫度下降; 5.給水流量不正常大于蒸汽流量; 6.嚴重滿水時,蒸汽管道內發生水擊,法蘭處冒汽。 原因: 1.運行人員疏忽大意,對水位監視不夠或誤操作; 2.給水自動調整失靈,給水調節裝置故障; 3.水位計指示不正確,使運行人員誤判斷而引起操作錯誤; 4.水位保護失靈或水位保護未投,導致事故放水門未開; 5.負荷大幅度變化,調整不及時。 如何處理: 1.當水位超過汽包允許水位最高時: (1) 進行各水位計的對照和沖冼,檢查指示是否正確 ; (2) 將給水自動改手動,關小給水,減少給水量。 2.經上述處理后,水位仍上升至 +100mm時: (1) 繼續關小或關閉給水門(或停止進水時,開啟省煤器再循環 門); (2) 開啟事故放水門 ; (3) 根據汽溫下降情況,關小或關閉減溫水門,通知汽機開啟有關 疏水門。 3.如果汽包水位已超過上部可見水位時,應立即通知汽機,匯報值長,并采取下列措施: (1) 立即停爐,關閉主汽門(單爐需征得值長同意) ; (2) 停止向鍋爐上水,開啟省煤器再循環門 ; (3) 全開過熱器的各疏水門和疏水總門 ; (4) 加強放水,注意水位在汽包水位計中出現 ; (5) 故障消除后,盡快恢復鍋爐機組運行; (6) 在停爐過程中,如果水位已重新在汽包水位計中出現,溫度又 明顯降低時,可維持鍋爐繼續運行,盡快使水位恢復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