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火是將經過淬火的工件重新加熱到低于下臨界溫度的適當溫度,保溫一段時間后在空氣或水、油等介質中冷卻到室溫的熱處理工藝。
回火的目的:(1)消除工件淬火時產生的殘留應力,防止變形和開裂;(2)調整工件的硬度、強度、塑性和韌性,達到使用性能要求;(3)穩定組織與尺寸,保證精度;(4)改善和提高加工性能。
●低溫回火
指工件在150~250℃進行的回火。
目的:保持淬火工件高的硬度和耐磨性,降低淬火殘留應力和脆性
回火后得到回火馬氏體,指淬火馬氏體低溫回火時得到的組織。
(針狀馬氏體)
應用范圍:刃具、量具、模具、滾動軸承、滲碳及表面淬火的零件等。
●中溫回火
指工件在350~500℃之間進行的回火。
目的:得到較高的彈性和屈服點,適當的韌性。回火后得到回火屈氏體,指馬氏體回火時形成的鐵素體基體內分布著極其細小球狀碳化物(或滲碳體)的復相組織。
(屈氏體)
應用范圍:彈簧、鍛模、沖擊工具等。
●高溫回火
指工件在500℃以上進行的回火。
目的:得到強度、塑性和韌性都較好的綜合力學性能。
回火后得到回火索氏體,指馬氏體回火時形成的鐵素體基體內分布著細小球狀碳化物(包括滲碳體)的復相組織。
(索氏體)
應用范圍:廣泛用于各種較重要的受力結構件,如連桿、螺栓、齒輪及軸類零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