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唐山不銹鋼有限責任公司涉嫌無證排污行為拒不改正,被依法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案2024年2月17日,唐山市生態環境局古冶區分局對唐山不銹鋼有限責任公司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未依法延續辦理取得排污許可證,違法排放大氣等污染物。遂依法及時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并擬處罰款75萬元。2月27日復查發現,該公司仍處于無證排污狀態,屬《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按日連續處罰辦法》規定的拒不改正情形。唐山市生態環境局古冶區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項的規定,對該公司實施第一輪按日連續處罰,計罰周期共計9天,擬處罰款675萬元。2024年2月20日,唐山市生態環境局豐南區分局對河北縱橫集團豐南鋼鐵有限公司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排污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后延續申請未經許可,企業持續生產,排放大氣等污染物。其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唐山市生態環境局豐南區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的規定,依法及時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并擬處60萬元罰款處罰。如復查發現企業拒不改正無證排污行為,將依法實施按日連續處罰。三、唐山燕山鋼鐵有限公司涉嫌未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排放污染物案2024年2月16日,唐山市生態環境局遷安市分局執法人員對唐山燕山鋼鐵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該公司2座450立方米高爐2024年以來存在生產行為,未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排放污染物。其行為涉嫌違反《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第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唐山市生態環境局遷安市分局依據《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第五十八條第四項的規定,責令企業改正違法行為,擬處65萬元罰款處罰。四、河北榮信鋼鐵有限公司涉嫌未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排放污染物案2024年2月17日,唐山市生態環境局遷安市分局執法人員對河北榮信鋼鐵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該公司1座450立方米高爐2024年以來存在生產行為,未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排放污染物。其行為涉嫌違反《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第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唐山市生態環境局遷安市分局依據《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第五十八條第四項的規定,責令企業改正違法行為,擬處40萬元罰款處罰。五、河北華西鋼鐵有限公司涉嫌未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排放大氣污染物案2024年2月17日,唐山市生態環境局灤南縣分局執法人員對河北華西鋼鐵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該公司2座450高爐2024年排污量已被核減,但2024年1月份仍有生產行為,排放大氣污染物。其行為涉嫌違反《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第四條規定,唐山市生態環境局灤南縣分局依據《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第五十八條第四項的規定予以處罰,擬處罰款60萬元。2024年2月25日,唐山市生態環境局古冶區分局執法人員對唐山國義特種鋼鐵有限公司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焦化廠備煤破碎室未完全密閉,磨機未配備廢氣捕集裝置;篩焦樓頂部振動篩有較大縫隙、樓頂大面積未密閉;焦粒落料點未密閉、未設置廢氣收集處理設施;焦棚存在破損,滾動篩無廢氣收集處理設施,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唐山市生態環境局古冶區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五項規定,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企業改正違法行為,擬處罰款14萬元。如企業拒不改正違法行為,唐山市生態環境局古冶區分局將依法責令停產整治。七、唐山市豐南區經安鋼鐵有限公司涉嫌未采取集中收集處理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案2024年2月23日,唐山市生態環境局豐南區分局執法人員對唐山市豐南區經安鋼鐵有限公司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1號高爐鐵水粉塵布袋除塵器出灰口出灰時倉門不能有效密閉,存在粉塵無組織排放現象,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唐山市生態環境局豐南區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五項的規定,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企業改正違法行為,擬處罰款7萬元。如企業拒不改正違法行為,唐山市生態環境局豐南區分局將依法責令停產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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