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無法償還債務,南通華凱重工最終被債權人申請破產清盤,這讓中海重工原本計劃通過出售南通華凱重工“套現”計劃落空。
由于無法償還債務,南通華凱重工最終被債權人申請破產清盤,這讓中海重工原本計劃通過出售南通華凱重工“套現”計劃落空。而隨著旗下子公司江州聯合造船的“托管”、關聯公司南通華泰重工的破產,以及在南通象嶼的股份被強制轉讓,資金困難的中海重工正在加快退出造船業的步伐。
南通華凱重工破產,中海重工“套現”無望
7月19日,中海重工發布公告,2024年7月19日,公司的附屬公司南通華凱重工有限公司接獲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蘇省如皋市人民法院日期為2024年7月17日的判決。南通華凱的債權人已向法院申請南通華凱破產及清盤,理據為南通華凱無法支付其尚未償還債務。根據該判決,法院同意債權人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及接納債權人針對南通華凱的破產程序申請,并指定江蘇華輝清算事務所有限公司為南通華凱的破產管理人。
公告稱,根據公司中國法律顧問的初步意見,于展開破產程序后,南通華凱可與其債權人訂立和解或債務重組計劃。倘南通華凱未能采取任何上述措施,則法院可能宣布南通華凱破產。
公告稱,公司正在與債權人、當地政府及法院積極溝通,以就破產程序尋求和解或債務重組計劃。
今年6月13日,中海重工發布公告,與南通華川交通裝備有限責任公司訂立購股協議,向南通華川交通裝備公司出售南通華凱60%股權,代價為人民幣2000萬元。根據協議,買方須于簽立購股協議后五個營業日內支付人民幣1000萬元,及買方須于登記完成后五個營業日內支付余下人民幣1000萬元。同時,買方將按年利率24%向目標公司授出人民幣3000萬元至人民5000萬元之貸款,以償還目標公司結欠的債務。完成后,賣方將持有40%目標公司股權,同時,南通華凱將不再為中海重工的子公司。
由于南通華凱重工將進入破產程序,出售南通華凱60%股權計劃顯然難以完成。中海重工公告稱,就公司擬向南通華川交通裝備有限責任公司出售南通華凱的60%股權,公司正在就該判決根據適用中國法律對出售事項的影響尋求法律意見,且鑒于該判決的現時狀況,正在與有關買方討論及磋商出售事項的進一步安排(如有)。
據悉,南通華凱重工為于2007年4月成立,位于江蘇省如皋港船舶園區,廠區沿長江北岸1200米,總面積達約30萬平方米。華凱重工通過多年的快速發展,已成長為專業制作滾裝設備、海洋吊機、礦山設備和海洋平臺居住模塊等設備的制造基地,公司與國際著名企業Cargotec 、Outotec 、Almaco 等公司建立了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2023年,中海重工出資2.7億元人民幣收購。
資金困難,旗下多家船企遇困欲發股償債
中海重工集團有限公司是香港主板上市企業(HK0651),主要業務涵蓋船舶制造、智能停車、汽車電子、金融服務等多個領域。中海重工目前在國內有投資造船業務,旗下核心船廠江州聯合造船,這也是江西省最大的船廠。目前,江州聯合造船已經由揚子江船業“托管”,由揚子江船業和中海重工的合資企業向江州聯合造船租用生產場地及相關設施發展造船業務。
中海重工于2016年收購了南通華凱重工,而南通華凱重工則是南通華泰重工的關聯企業。2023年,華泰重工(南通)有限公司破產清算。2023年8月8日,江蘇開元船舶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法院裁定,凍結被申請人華泰重工(南通)有限公司、南通華凱重工有限公司、南通向隆船舶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南通方正海洋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朱紅兵、徐小寓、李明、中海重工(深圳)有限公司、中海重工集團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3948.1264萬元,或者查封、扣押、凍結被申請人其他等值財產。
另外,因為子公司中海重工(深圳)拖欠國有企業的4100萬元,為其擔保的中海重工集團被判強制轉讓在南通象嶼的全部24%股權以償還欠款。5月24日,中海重工發布公告稱,接獲一份日期為2024年5月24日由江蘇省如皋市人民法院發布的執行裁定書,下令讓中海重工轉讓其在南通象嶼海洋裝備有限責任公司的權益,以償付結欠如皋市富港工程建設有限公司的未償還金額。中海重工表示,中海重工(深圳)及南通華凱為中海重工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在執行裁定書發出前,中海重工(深圳)持有南通象嶼24%權益。相關權益是由中海重工集團以4800萬元認購所得。在強制轉讓完成之后,中海重工集團將不會持有南通象嶼任何股權。
中海重工此前表示,集團十幾年來專注于實體經濟的投資,特別是造船業務。全球航運以及造船業的持續低迷,以及近期中國實體經濟和民營企業承受的壓力,都給集團的造船業務帶來巨大壓力,并波及到集團其他業務。2021年,對造船業的整合和資源的重整是集團的主要任務,除了加快了對延遲交付船舶的處置,并與其他造船公司合作繼續建造未竣工船舶,集團亦將逐步處置造船業務的歷史遺留問題,以期盡快甩掉歷史包袱,為集團的業務重整創造良好條件。
7月19日,中海重工公告,公司與各認購人訂立認購協議,據此,于股重組生效后,公司發行及認購人有條件同意認購金總額為1.1億港元可換股債券,該可換股債券自發行日期起計三年到期,換股價為每股換股股份0.64港元。認購事項所得款項總額及所得款項凈額將分別約為1.1億港元及1.09億港元。公司擬將所得款項凈額用作償還集團結欠債務,而余下款項將用作一般營運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