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20日就中國高性能不銹鋼無縫鋼管反傾銷措施提起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下的磋商請求。商務部條約法律司負責人對此表示,中方已收到日方提出的磋商請求,將根據世貿組織爭端解決程序予以妥善處理。
根據規(guī)定,中日在隨后60天內可就相關爭端舉行磋商,若未能通過磋商達成一致,日方有權提出設立專家組審理此案。
中國商務部11月8日發(fā)布2012年第72號公告,公布相關高性能不銹鋼無縫鋼管反傾銷案終裁結果,決定自2012年11月9日起,對原產于歐盟和日本的進口上述產品征收9.2%至14.4%的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