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管在制造與安裝前,根據鋼管材質/鋼號/牌號/鋼級、結構的特點及質量要求,進行對焊接施工提供指導的焊接工藝評定。
(1)焊接工藝評定應按DL/T5017-2007規定執行,并按評定合格的工藝編寫焊接工藝評定報告,報送監理人審批。焊接工藝評定報告的編制參考DL/T5017-2007附錄E所示的推薦格式。
(2)焊接工藝評定的試件,其試板鋼材和焊接材料應與制造鋼管所用的材料相同。試焊位置應包含現場作業中所有的焊接部位,并應按施工圖紙要求作相應的預熱、后熱或焊后熱處理。
(3)根據鋼管使用的不同鋼板和不同焊接材料,組成以下各種焊接試板進行焊接工藝評定。
<1> 對接焊縫試板,評定對接焊縫焊接工藝;
<2> 角焊縫試板,評定角焊縫焊接工藝;
<3> 組合焊縫試板,評定組合焊縫間(對接焊縫加角焊縫)的焊接工藝。
對接焊縫試板評定合格的焊接工藝亦適合于角焊縫、評定組合焊縫焊接工藝時,根據焊件的焊透要求確定采用組合焊縫試板或對接焊縫試板加角焊縫試板。
(4)按 DL5017-2007規定可不作焊接工藝評定的焊縫,制造廠家應提交已進行過的合格評定報告報送監理人用批經監理人批準后;可不另作評定。
(5)對接焊縫試板尺寸不少于 800mm、寬 300mm,焊縫位于寬度中部;角焊縫試板高度不少于 300mm。試板的約束度應與實際結構相近,焊后過大變形應予校正。
(6)試板應打上試驗程序編導鋼印和焊接工藝標記。試驗程序和焊接工藝應有詳細說明。
(7)制造廠應會同監理人對試板焊縫全長進行外觀檢查和無損探傷檢查(檢查方法與生產性施焊焊縫相同),并進行力學性能試驗。試板不得有缺陷。若需修整的缺陷長度超過試焊長度的 5%,則該試件無效,須重作評定。
(8)試板力學性能試驗對接度板評定項目和數量按 DL5017-2007執行,焊接工藝評定以可靠的鋼材焊接性能試驗為基礎,并在產品焊接之前完成。
焊接工藝評定按下列程序進行:
(1)由技術人員提出工藝評定任務書(焊接方法、試驗項目和標準);
(2)焊接責任工程師審核任務書并擬定焊接工藝評定指導書(焊接工藝規范參數);
(3)焊接責任工程師將任務書、指導書提供焊接試驗室責任人,且組織實施;
(4)焊接責任工程師依據DL/T5017-2007或DL/T5018-2004或JB/T4708-90《鋼制壓力容器焊接工藝工藝評定》標準的規定,監督由熟練焊工施焊試件、試樣的檢驗、測試等工作;
(5)焊試室責任人負責評定試樣的送檢工作,并匯總評定檢驗結果,提出焊接工藝評定報告;
(6)評定報告經焊接責任工程師審核,送監理人批準后,作為編制指導生產焊接工藝的依據。焊接工藝評定所用設備、儀表應處于正常工作狀態,鋼材、焊材必須符合相應標準,試件的焊接必須由持合格證書且技術熟練的焊工施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