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 酒鋼集團翼城鋼鐵正式宣告破產!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近日,甘肅酒鋼集團宏興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原控股子公司酒鋼集團翼城鋼鐵有限責任公司(簡稱“翼鋼公司”)收到山西省翼城縣人民法院(簡稱“翼城縣法院”)《民事裁定書》((2018)晉1022破1號之三),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破產情況概述
翼鋼公司為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注冊資本50,000萬元人民幣,公司原持股比例為90%。經營范圍為鋼鐵冶煉、鋼壓延加工及銷售;鋼坯、金屬制品、化工產品、氧氣、氮氣、氬氣、粗苯、硫銨、硫、煤焦油、冶金機制焦炭、冶金爐料的產銷;煤氣轉供;住宿;廢舊物資回收及銷售;物質倉儲;起重吊裝(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2021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控股子公司翼鋼公司申請破產的議案》,同意翼鋼公司進入破產程序(詳見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及指定法披媒體《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披露的《關于控股子公司翼鋼公司申請破產的公告》( 公告編號:2018-017));2021年4月26日,翼鋼公司在履行自身股東會審議程序后,向翼城縣人民法院提報了破產申請;
2021年6月23日,翼城縣法院《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翼鋼公司的破產清算申請,同時指定山西中正平律師事務所擔任翼鋼公司破產管理人(詳見公司于2021年6月2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及指定法披媒體《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披露的《關于控股子公司破產申請被法院受理的公告》( 公告編號:2018-022))。
二、本次裁定主要內容
自翼鋼公司破產清算申請被翼城縣法院受理以來,經破產管理人依法聘請各專業中介機構對翼鋼公司進行的審計、評估,以及根據債權人核查結果,翼鋼公司破產管理人向翼城縣法院申請宣告翼鋼公司破產。
翼城縣法院認為,翼鋼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其資產亦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且無相關主體申請和解或對翼鋼公司進行重整,管理人提出宣告翼鋼公司破產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條之規定,翼城縣法院于2023年2月25日裁定:宣告酒鋼集團翼城鋼鐵有限責任公司破產,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三、對本公司的影響
公司在以前年度已對翼鋼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和債權全額計提了減值準備,且翼鋼公司自2021年6月23日進入破產程序后已不再納入本公司合并財務報表范圍,此次宣告破產對公司當期損益不產生影響。公司將依法履行持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四、備查文件
山西省翼城縣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2018)晉1022破1號之三)。
據了解,酒鋼集團翼城鋼鐵有限責任公司(原企業名稱為山西宏陽鋼鐵有限責任公司)位于山西省翼城縣王莊工業園區,是酒鋼集團公司實行東進戰略,由甘肅酒鋼集團宏興股份公司控股的鋼鐵聯合企業。始建于2001年12月,2003年1月建成陸續投入生產,總投資(含流動資金)22億元,曾有直屬員工2200多人,其他協作員工2000多人。翼鋼公司曾有生產能力為:年產80萬噸焦炭、100萬噸鐵、150萬噸鋼、150萬噸材,是所在區域最大的三級螺紋鋼生產基地。主要設備為:2座380m3高爐,1座600噸混鐵爐,2座50噸氧氣頂吹轉爐,2臺4機4流150×150mm方坯連鑄機,2條棒材生產線,12000 m3/h和6500 m3/h制氧機組各1套。有2座65孔SG43—94型焦爐和相應的煤氣凈化、化產回收系統,同時建有相應的供變電系統和水源供給系統。是一家集焦化、燒結、煉鐵、煉鋼、軋鋼主體生產工序及配套的動力、供氣、計量、儀表、理化檢驗、鐵路運輸、原燃料存儲等公輔設施為一體的鋼鐵聯合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