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ME壓力容器水壓試驗目的及方法
容器制造完成后需要根據標準進行水壓試驗,其目的是檢查完工容器的宏觀強度、焊縫致密性和密封件的密封性,并改善其防脆斷性能。選材正確、結構合理、計算可靠、按規范要求檢驗合格(包括無損檢測和形狀允差檢驗)的容器,按理說在正常運行中能夠保證安全,但檢驗合格只說明不再存在不合格的缺陷,但可能存在規范認為合格的缺陷,在正常運行中、特別是在交變載荷作用下會引起事故。實踐已說明,在壓力試驗時爆裂事故偶有發生,所以在運行前對完工容器各元件的超壓(超過該元件設計應力水平的應力)試驗是檢驗容器宏觀強度、焊縫的致密性、密封件密封性的極為有效的必不可少的手段。如果有可能爆裂,也盡可能讓它發生在壓力試驗時而予報廢。且能改善其防脆斷性能 [UG-20(f)]。試驗順序則要根據容器的制造過程和方便檢漏而定。壓力試驗條款UG-99、UG-100,氣壓試驗時的注意點(UW-50)。
內壓容器:對各受壓元件超過其設計應力水平(通過超過設計壓力)進行考驗,試驗壓力取PT=1.3PS/ST,其中P可取設計壓力、整個容器的最大許用工作壓力或由計算求得的試驗壓力(MAPnc)三者中的任一者表示。如果按MAPnc表示,則不需乘應力校正系數S/ST值。高溫容器總在室溫時試驗,S/ST分別為常溫時以及設計溫度時材料的許用應力。因各元件的值各不相同,規定應取不包括螺栓在內各元件的最小值。
外壓容器:因按穩定性設計(應變值),所以應按超過設計狀態應變值作試驗,為此不需乘應力校正系數,可按PT=1.3P作試驗。
試驗溫度:總在室溫時試驗,為避免脆斷,應不低于整個容器的MDMT并加17℃,但不需高于48℃。試壓后如出現明顯的殘余變形,AI有權拒收。
組合容器:公用元件,要考慮獨用和公用元件的超應力考驗以及方便檢漏和制造。規范的UG-99(e)(1)和(e)(2)節列出了試驗要求。